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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地下井水检测 生活饮用水检测

发布:2020-10-23 15:07,更新:2023-11-03 23:00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ui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GB/T 5750.4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

GB/T 5750.1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水水质


(1)色:按照GB/T 5750.4规定执行。

(2)浑浊度:按照GB/T 5750.4规定执行。

(3)臭和味:按照GB/T 5750.4规定执行。

(4)肉眼可见物:按照GB/T 5750.4规定执行。

(5)总硬度(以CaCO3计):按照GB/T 5750.4规定执行。

(6)溶解性总固体:按照GB/T 5750.4规定执行。

(7)硫酸盐:按照GB/T 5750.5规定执行。

(8)pH:按照GB/T 5750.4规定执行。

(9)铬(六价):按照GB/T 5750.6规定执行。

(10)汞:按照GB/T 5750.6规定执行。

(11)铅:按照GB/T 5750.6规定执行。

(12)镉:按照GB/T 5750.6规定执行。

(13)硝酸盐:按照GB/T 5750.5规定执行。

(14)氟化物(以F计):按照GB/T 5750.5规定执行。

(15)砷:按照GB/T 5750.6规定执行。

(16)氰化物:按照GB/T 5750.5规定执行。

(17)氯化物:按照GB/T 5750.5规定执行。

(18)总大肠菌群:按照GB/T 5750.12规定执行。

(19)粪大肠菌群:按照GB/T 5750.12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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