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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食品核酸检测 进口国产食品上市核酸检测

发布:2021-03-01 15:06,更新:2023-11-03 23:00

据国务院11月9日消息,11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该方案适用于进口冷链食品的装载运输工具、产品内外包装的消毒。 


方案明确了海关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分工。

其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现场检查和索票索证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与有关部门共同监督市场经营单位做好市场环境消毒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地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细化环节

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

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工作方案明确,总结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消毒处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在不改变各地现有总体防控安排的前提下,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特点,在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检测采样工作后,分别在口岸查验、交通运输、掏箱入库、批发零售等环节,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和包装原则上只进行一次预防性全面消毒,避免重复消毒,防止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成本,影响物流和市场供应。

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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